3. 化妆品安全评估人员的要求
作者:emc易倍下载 日期:2025-11-16 浏览: 来源:易倍emc穆里尼奥官方

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改写版)
总则与适用范围
- 目的与适用:为保障化妆品使用安全、规范安全评估流程、指导相关工作而制定本导则。适用于化妆品原料与成品的安全性评估。
原料与产品安全性原则
- 原料安全是化妆品安全的基础。原料的风险评估包括原料本身及其可能带入的风险物质;化妆品通常由多种原料构成,评估应覆盖所有原料与风险物质。如存在原料间化学或生物学相互作用,应评估由此产生的风险物质及潜在安全隐患。
- 评估应遵循证据权重原则,以现有科学数据和相关信息为基础,强调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与透明性。
- 参考资料需以公开全文形式的技术报告、通告、专业书籍或学术论文、国际权威机构数据等为主;如采用未公开研究结果,须获得数据所有者同意并评估其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能力的评估人员执行,并形成评估报告。
-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评估,形成安全评估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安全评估资料应及时更新,保存期限不少于最后一批上市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0年。
- 评估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应以本导则为参考,并结合具体原料与产品情况进行分析。
- 评估人员简历应附在评估报告之后,内容包括教育背景、相关从业经历、专业培训等。
安全评估人员资格
- 具备医学、药学、生物学、化学、毒理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化妆品原料与成品的生产过程及质量安全控制,且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能检索、分析化学、毒理学等文献,解释并评估相关数据。
- 能公正、客观地评估化妆品安全性,在全面分析可获得数据与暴露条件的基础上完成评估并对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 通过定期培训等方式持续学习安全评估的新理论、技术与方法,并应用于实践。
化妆品原料与风险物质的风险评估程序
- 风险评估基于毒理学试验、临床研究、不良事件监测和人群流行病学数据等,结合原料/风险物质的物理化学与毒性特征,判断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
4.1 健康危害效应(需覆盖的主要类别)
- 急性毒性(经口、经皮暴露的急性效应)
- 刺激性/腐蚀性(皮肤与眼睛)
- 致敏性(皮肤过敏)
- 光毒性与光变态反应
- 遗传毒性(基因突变、染色体畸变)
- 重复剂量毒性、慢性毒性/致癌性
- 生殖发育毒性
- 其他潜在危害(如吸入暴露引发的健康效应)
4.2 危害识别
- 根据法规与国际通行毒理判定原则,对原料/风险物质的主要毒性特征及其程度进行识别。
- 若存在人群流行病学、监测数据或不良事件报告,应据此判定潜在健康危害。
- 危害识别时需考虑原料纯度、稳定性、与其他成分的反应、透皮吸收能力及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带入的风险物质。
- 对可能存在吸入暴露的产品,应评估吸入暴露的健康危害。
- 对复配原料,应识别其自身及各组分的危害。
4.2.1 阈值毒性反应的剂量-反应评估
- 对有阈值的毒性效应,需确定无可观察有害作用剂量(NOAEL)或基准剂量(BMD)。
- 如不可获得NOAEL或BMD,使用LOAEL,但在以安全边际值(MoS)计算时需应用不确定因子(UF,常见为3倍)。
- 无阈值致癌效应可采用T25或BMD等方法描述剂量-反应关系;致敏风险通过NESIL进行评估。
4.3 暴露评估要点
- 评估时需考虑使用部位、暴露量、浓度、使用频率、持续时间等因素,并覆盖以下维度:
- 产品类别与暴露途径(皮肤、粘膜、吞咽、吸入等)
- 使用频率与持续时间
- 实际暴露量与产品浓度
- 透皮吸收率及暴露对象的特殊性(儿童、孕妇、哺乳期人群等)
4.3.2 全身暴露量(SED)的计算
- 若暴露按每次使用经皮吸收以μg/cm2计,SED可按以下公式近似计算:
SED = DAa × SSA × F / BW
其中:DAa为经皮吸收量(μg/cm2),SSA为暴露皮肤表面积(cm2),F为日使用次数,BW默认60 kg。
- 若经皮吸收率以百分比给出,按以下公式计算:
SED = A × (C/100) × (DAp/100)
其中:A为单位体重的每日使用量(mg/kg·bw/day),C为产品中原料浓度(%),DAp为经皮吸收率(%)。
- 可能存在其他暴露途径(吸入、吞咽),必要时考虑其他暴露来源(食品、环境等)。
4.4 风险描述与判断
- 使用安全边际值(MoS)与终生致癌风险(LCR)等指标,对有阈值毒性、无阈值致癌性和致敏性进行描述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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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有阈值毒性效应的风险描述
- MoS = NOAEL/BMD ÷ SED。一般若MoS≥100可判定安全;如低于100且有毒代谢数据时应增设不确定因子并进行更深入评估。特殊使用场景(如染发剂)需进一步评估。
4.4.2 无阈值致癌效应的风险描述
- 采用HT25与SED计算终生致癌风险(LCR)。若LCR<1×10^-5,风险可忽略;若≥1×10^-5,需关注安全性并进行更严格评估。
4.4.3 致敏性风险描述
- 通过NESIL评估可接受暴露水平AEL;若AEL低于全身暴露水平,致敏风险较高,需采取安全性措施。
4.5 毒理学研究与试验
- 毒理学研究通常按法规指定的试验方法开展;若采用未纳入本导则的国内外方法,须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来源、原理、科学性与可靠性。
4.6 主要毒理试验类别(示例)
- 急性经口与/或经皮毒性试验
- 皮肤/眼刺激性与腐蚀性试验
-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 皮肤光毒性与光变态反应试验
- 重复剂量毒性(经口、经皮)
- 生殖发育毒性与致畸试验
- 慢性毒性与致癌性评估
- 毒代动力学与体内/体外生物转化研究
- 透皮吸收与其他暴露途径的相关试验
- 吸入暴露相关的毒理学数据
- 人群流行病学与人体安全性试验资料
原料理化特性与信息要素
- 原料名称、物理状态、分子结构与相对分子量、化学特性与纯度、杂质/残留物、溶解度、分配系数(Log Pow)、均质性与稳定性、异构体组成、其他理化指标、功能与用途等。
- 物理状态、结构与纯度需与实际生产使用原料一致,确保理化与毒理试验的代表性。
- 对矿物、动物、植物及生物技术来源的原料,应按类别提供来源、制备过程、组成要素、理化特性、微生物/污染情况、添加剂和防腐剂等信息。
香精香料
- 应符合国家标准与国际香料行业规范(IFRA)的修订标准及相关要求。
化妆品配方与稳定性评估原则
7.1 评估原则
- 以暴露为导向,对使用方式、部位、用量、残留物等暴露水平进行综合评估,确保产品安全。
- 针对配方中的原料/风险物质执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用权威机构已发布的限量值或评估结论;如不同权威机构结论不一致,依据数据可靠性与相关性进行合理选择。
- 安全评估完成后,排除皮肤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时,可在合规伦理前提下进行人体皮肤斑贴试验或人体试用。
- 同一系列产品若基础配方相同、仅调配组分不同,可以已有数据为基础,仅对改动部分进行安全评估,并确保整体安全。
- 对具有可能产生系统毒性的原料,如两种原料同属同一暴露途径,应考虑累积暴露并进行个案分析。
- 若配方中某些原料来自于其他产品、食品或环境中的显著暴露来源,应在计算MoS时考虑这些额外暴露。
- 每一产品应形成独立的安全评估报告并妥善保存,及时更新上市后安全资料。
7.2 理化稳定性与相容性
- 结合具体产品确定理化稳定性与质量稳定性,涵盖物理状态、剂型、感官特性、pH、黏度及其他必要参数。
- 评估原料间可能的化学/生物学相互作用及由此产生的潜在安全风险,必要时结合文献与理化数据开展评估。
- 评估与内容物直接接触的容器/载体的理化稳定性和相容性,必要时可参考包装材料供应商的安全资料。
- 对近似配方与相同包装材质的化妆品,可基于已有资料进行理化稳定性评估,并说明理由。
7.3 微生物与防腐体系
- 微生物污染多源自原料、配制与灌装过程,以及使用环节。儿童、眼唇部位化妆品需尤为关注微生物风险。
- 对研发阶段产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评估防腐体系有效性。
- 对防腐体系相同、配方近似的产品,可利用既有资料进行安全性评估。对于某些类型的产品(如非水体系、极低水活度、极端pH等),可在评估时对是否需要防腐评价作出明确说明。
7.4 上市后安全性监测
- 对上市后产品的安全性进行监测、记录与归档,涵盖正常使用中的不良反应、消费者投诉及后续随访。
- 如出现新毒理学发现、原料质量规格变动、不良反应率显著上升或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应重新评估产品安全性。
7.5 儿童化妆品评估要点
- 在危害识别与暴露量计算中,应结合儿童生理特征进行评估。
- 明确配方设计原则,说明使用原料的必要性,特别是香料、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的使用。
- 原则上不使用以去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养发等为目的的原料;如出于其他用途涉及上述功效的原料,需评估其对儿童使用的安全性与必要性。
- 优先选用具有久远安全使用历史的材料,尽量避免新技术(如基因、纳米技术)材料,若必须使用且无替代,需给出明确原因并评估儿童使用的安全性。
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报告与产品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 原料安全评估报告通常包含摘要、原料理化性质、评估过程、结果分析、风险控制建议、结论、评估人员签名与简历、参考文献及附录等。
- 产品安全评估报告通常包含摘要、产品简介、配方信息、配方设计原则(针对儿童产品)、各成分的安全性评估、潜在风险物质评估、风险控制建议、结论、评估人员签名与简历、参考文献及附录等。
- 具体格式可参照附录中的示例模板。
证据与评估证据等级(简化版评估证据的使用顺序)
- 证据优先级通常包含:法规限用名单、准用成分及限量、权威机构的安全限量与结论(如WHO、FAO、SCCS、CIR、IFRA等),以及企业自有历史使用浓度的数据。
- 如无法获得上述证据,可参考企业历史使用浓度(需提供佐证文件),以同系列、相同部位、相同用途的产品数据为基准进行评估;如仍无法评估,则按本导则的程序进行独立评估。
- 在无法使用任何证据时,需依导则提供的流程完成安全性证明。
术语释义(适用于本导则的核心定义)
- 暴露条件下对人体可能造成不良效应的属性及概率的描述。
- 安全性风险物质:由原料、生产过程或外部环境带入,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
- 暴露量:暴露部位、途径、持续时间、频率等因素综合后的估算量,通常以 mg/kg·bw 计。
- NOAEL、BMD、LOAEL等:用于阈值毒性效应的剂量界值;NESIL、AEL、MoS、LCR等用于风险量化与描述的指标。
- 透皮吸收:原料经皮肤进入体循环的比例与速率。
- 分组/参照评估(Grouping/Read Across):以化学结构、代谢途径及反应性相似性来推断未研究物质的毒理学信息。
附录
- 附录1: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报告模板
- 附录2:化妆品产品安全评估报告模板
- 附录3: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示例(完整版)
- 附录4: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示例(简化版)
说明
- 本导则所列内容为化妆品安全评估的完整框架,实际评估应结合具体产品情况进行细化执行。